醫生自殺:是醫院要擔當 還是醫生需解壓
發布日期【2016-10-9】 共閱【1889】次
近日,一名醫生因為不堪患者家屬和醫院的雙重壓力,寫下遺囑服藥自殺的新聞見諸各大報端。對此事件,各界反應不一。是醫生無辜,還是患者委屈?一起來看一下各方評論。
【新聞背景】
張娟 28歲,河南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兒科住院醫師。
5月8日,因為不堪患者家屬和醫院的雙重壓力,寫下遺囑服藥自殺,以死自證清白。后被家人送到醫院,目前,已從深度昏迷中蘇醒,趨于穩定。
事發前,張娟曾接診并治愈一名新生嬰兒。嬰兒出院后,因再次發高燒,患者家屬電話咨詢張娟。后返院治療,突然去世。
患者家屬以“治療不到位”索賠15萬。
張娟在遺囑里寫道,不愿“在醫院天天面對領導的訓斥,和病人家屬的無理取鬧”。
一方:醫患糾紛中醫院應有擔當
良好的醫患秩序需要各方主體勇于擔責,這是理性構建醫患信任關系的基礎。
28歲的年輕醫師,因為不堪患者家屬和醫院的雙重壓力,寫下遺囑服藥自殺,以死自證清白。河南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兒科女醫生張娟的選擇,為緊張的醫患關系添上一絲悲劇色彩。
有誰不珍惜生命?何況像張娟這樣正值青春年華。該是怎樣難以承受的身心壓力,讓她選擇自殺?張娟已從深度昏迷中蘇醒,但她在遺囑中寫到的不愿“在醫院天天面對領導的訓斥,和病人家屬的無理取鬧”,仍刺痛著我們。當一個年輕女醫生要背負起所有指向醫患關系的責難時,她如何走出困境?
醫患關系惡劣并非一日之寒,投射在個案中的醫患糾紛也復雜多樣,其原因既有市場化改革中醫院的利潤驅動,也有個別醫生職業道德與專業素養的缺失,同時也有一些患者家屬無理取鬧或基于不信任產生的“深度懷疑”。千姿百態的醫患糾紛,經過輿論的格式化處理,呈現給公眾的往往是一個面孔:無辜勢弱的患者與不良失職的醫生。于是,社會對醫方的指責,也多集中于具體的醫生。
對一樁醫療糾紛的責任判定,至少應當分析三方主體有無過失:患者家屬是否存在責任自負的情況、醫生是否存在救治不當,以及醫院是否存在管理漏洞。特別是在判定醫方責任時,由于醫生只是醫院的具體工作人員,醫院就應是相關責任的承擔主體,即便醫生個人負有失職責任,醫院也難辭其咎。但是現實生活中,不僅患者家屬大多將怨氣撒向醫生,一些醫院出于利益考慮也會果斷切割,將責任推給醫生個人。這便造成特殊個案中,醫生成為醫患糾紛漩渦中的“眾矢之的”。
本案中,患者家屬曾兩次到醫院協商,都未見到代表院方的領導,科室負責人也希望不要將此事鬧到醫院領導那兒。不難想象,在這種矛盾不上交、責任自己消化的管理模式中,醫療糾紛最后必然會將責任集中到醫生身上。醫院這種推卸責任、切割責任的做法,看似棄卒保帥,實是違背道義的短視行為,其結果只會讓醫患關系更加惡化。
良好的醫患秩序需要各方主體勇于擔責,這是理性構建醫患信任關系的基礎。張娟出事后,患者家屬一再說“一條人命來換另一條人命,并不是我們想要的結局”,如果這樣的意識一開始就植入患者家屬的理性頭腦,如果醫院能夠始終以單位的名義站在責任承擔的前沿而不缺位,我想張娟就不至于走投無路,我們的醫患糾紛也會注入更多的理性而日趨平和。
另一方:該給醫生“減壓”了
5月8日,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28歲的女醫生張娟留下一封遺書后,在家中服毒欲自殺,后被家人發現并送到醫院搶救。5月10日,處于深度昏迷狀態的張娟蘇醒,但在找她麻煩的病人家屬看來,這場“醫療糾紛”,無法因她自殺以“自證清白”的舉動得以平息。
張娟的“遺書”,充滿了憤懣、絕望與無奈,給人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。前些年,筆者在一家都市類報紙做社會新聞時,多次看到過類似的醫生寫的“書”。最難忘的是一位從事二十多年醫務工作的優秀兒科主任,因看到同事被“關系很硬”的患者困在值班室二十幾個小時不能獲救而崩潰,懷著傷感放下她曾引以為理想的醫療事業,改行去做別的事情。
緊張的醫患關系導致女醫生張娟決然自殺,悲劇背后值得深思的是,醫生為何成為醫患關系中最直接的受害者?對于心理壓力巨大的醫生而言,如不及時排解他們的憂慮,又如何能夠保證高質量的醫療服務?
導致張娟自殺的這起事故,醫院或許存在一定程度的疏漏,譬如是否對家屬盡到足夠的告知義務,導致家屬在面對新生兒高燒時不能采取正確的就醫措施,延誤了救治時機。但就女醫生張娟個人而言,在患兒出院、自己下班的情況下,她電話解答患兒家長提出的問題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?患兒家屬到醫院大鬧給醫院帶來的困擾不能轉嫁到張娟的身上。從遺書中可以獲知,張娟因為“領導批評”和擔心無休無止的醫鬧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,這些壓力未得到紓解的途徑,最終導致她用極端方法來應對困擾。
在醫患糾紛中,醫院應該承擔起解決矛盾沖突的主體責任,而不是將醫生個體推至沖突的最前沿。尤其是在責任認定尚不清晰的情況下,作為公共機構,醫院應妥善處置糾紛,避免醫生受到無辜傷害。
此外,現在的醫患矛盾讓醫生這個群體承受了巨大的壓力,醫院應有針對性地對醫院職工進行適當的心理疏導,消解不良情緒的影響。
醫生自殺事件,是醫院更應有所擔當,還是醫生需要適當的心理疏導,消解不良情緒?對以上觀點,您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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